2012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新变化

发布时间 12-10-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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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房地产市场被行政降温和欧债危机的双重影响之下,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也面临严峻的考验,迫使政府不得不开始修改和完善调控政策,放缓一些激进的做法。这些新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五点:

    第一,被人们视为降房价的最有力的武器,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不会扩大。据悉,2012年,国家税务总局不会着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,而是全力推动“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”工作。根据财政部、国税总局的要求,自2012年7月1日起,将在全国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”,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在对于房产税作用的大讨论之中,调控房价的一方早已渐渐落了下峰,即使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,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优化地方财政的考虑。

    第二,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回归理性。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从当初确定的1000万套减为700套。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总量基本确定在700万套,对2012年内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目标确定为400万套。而这一指标,也将随着陆续与地方签订工作责任书的进度,而有所浮动。

  第三,各地的金融机构开始将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回归到了基准利率。全国多地首套房信贷利率悄然出现了变化。在北京、广东、上海、湖北等地,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贷利率开始回归基准点,部分股份制银行、外资银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贷优惠政策。去年那种排队等待银行按揭的景象几乎绝迹,房贷似乎真的松动了。

  第四,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。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,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,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,其中北京、上海已获批准。与“小产权房”不同,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,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,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。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“红线”。如果试点运行顺利,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。

    第五,北京、上海等城市纷纷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。北京、上海、武汉等多个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。调整后,普通住房范围扩大,这意味着有更多居民能够享受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优惠。  

  简而言之,以上这些政策的变化,尽管有些是局部的,有些是对过去的一些不合理的做法进行修正但是,把这些地方的、局部的调整放到全国的房地产调控的大背景下面来分析,国家和地方的用意不言自明,给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了很大的弹性。

 

投资公司综合管理中心  黄婧婧

 摘自《百度文库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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